
市科技局关于发放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专家意见和验收时间等情况,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经研究决定:
1.准予发放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36号2号楼6层,许可证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5-0002,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2.准予发放中新华科(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金辉大厦9层东南侧,许可证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犬、猪,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5-0003,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3.准予发放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北辰科技园淮河道与汀江西路交口药理毒理研究中心实验动物楼2层,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5-0004,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4.准予发放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北辰科技园淮河道与汀江西路交口药理毒理研究中心实验动物楼2层,许可证适用范围:小鼠。许可证编号:SCXK(津)2025-0002,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堃;
联系电话:588328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