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科技局关于发放南开大学 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5-0003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科基〔2025〕103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科技局关于发放南开大学天津赫莱恩特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南开大学、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经研究决定:

1.准予南开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变更适用范围,新增适用范围设施坐落在:原许可证设施内B204208室,许可证适用范围增加:普通环境猴、实验羊。原证SYXK(津)20240013收回,印发新证,许可证号不变、有效期不变,每年进行年检

    2.准予发放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旺道8号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实验动物室),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鸡、实验鹅、实验鸭。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50015,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51127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堃

联系电话:5883287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