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科技局关于发放天津医科大学
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科基〔2025〕110号),经研究决定:
准予发放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基础医学研究中心楼1-3层),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5-0020,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堃;
联系电话:588328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