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科技局关于发放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
海河医院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专家意见和验收时间等情况,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科基〔2025〕110号),经研究决定:
准予发放天津市胸科医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科研楼四层西侧,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普通环境—犬、兔、猪、实验羊。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6-0002,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准予发放天津市海河医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天津市海河医院G区2层基础医学部SPF动物饲养室,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6-0003,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6年1月15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堃;
联系电话:588328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