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44号)有关要求,经集中核查核实,16家企业(具体名单附后)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现撤销其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2024年第1批撤销编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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