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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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科技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3-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科规〔2023〕1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对下列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规20182号)。

二、《天津市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津科社〔2013023号)。

三、《天津市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津外专发〔201823号)

特此通知。



2023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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